首页 > 新闻 > 社会 >

杨克宁因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被判16年

发布时间:2025-02-24 23:06:25来源:
2月24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庄严法庭内,一审公开宣判了四川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克宁涉及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重案。随着法官庄严而清晰的声音回荡在法庭的每一个角落,被告人杨克宁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同时,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之下,法院最终决定对杨克宁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其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更是对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深刻警醒。

 

回溯过去二十年,从2003年至2023年,杨克宁利用其担任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委书记、阿坝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阿坝州政协主席、阿坝州委副书记、州长以及四川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大肆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非法帮助。这些行为背后,是他非法收受财物的贪婪之手,累计折合人民币高达7223万余元,数额之巨,令人咋舌。

 

更为严重的是,杨克宁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竟非法获取枪支、弹药,并将其存放在自己的住处,这一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更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情节之严重,社会影响之恶劣,不容小觑。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杨克宁的罪行一一被揭露。然而,面对法律的审判,他并未选择逃避。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事实和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这一行为,虽然无法抵消其罪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对法律的敬畏和对自身错误的认知。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杨克宁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积极退赃等情节。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同时,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到案,因此法院依法对其受贿罪从轻处罚,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减轻处罚。

 

然而,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不容挑战。杨克宁的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2023年11月16日,杨克宁被查的消息传出,标志着其政治生涯的彻底终结。2024年5月23日,他更是被“双开”,即开除党籍和公职,这一决定不仅是对其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更是对广大公职人员的警示。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