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回应配偶工作问题:男女博士同等待遇,离婚即调整岗位
针对这一批次配偶基本为女性的情况,12月24日,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给出了详细的解释。她表示:“在招聘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有很多女博士同样面临着为配偶解决工作问题的困境。可能只是在这一批次中,申请配偶安置的恰好以女性为主,但这并不代表以后的情况也会如此。当然,相对于男性配偶而言,女性配偶的申请数量确实可能会比较少一些。”
这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强调,学校在确定配偶安置的具体层级时,会充分考虑博士们的实际情况,包括他们的毕业院校、所学学科、科研成果以及业绩等多方面的因素。她补充说:“为了确保公平合理,所有人员都将统一进行岗位双选。而分层的依据主要影响的是配偶的身份性质,也就是说,他们可能会以外聘、人事代理等不同形式进入学校,也有可能符合学校正式调入的程序。”
在解释不同身份性质的差异时,她详细阐述了人事代理和外聘的区别。她指出,人事代理虽然属于非编制人员,但在薪酬待遇上与编制人员同工同酬,享受相同的福利待遇。而外聘人员则相对待遇较低,没有编制人员的各项保障。同时,她也强调,要想获得正式编制,必须符合学校严格的调入标准。
当被问及如果博士与其配偶离婚后,配偶的安置问题该如何处理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配偶的安置属于照顾性政策,因此如果发生离婚的情况,学校可能会考虑将其调离学校,或者与其解除关系。但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以确保既符合学校的规定,又能兼顾到各方面的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今年8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就已经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配偶岗位分配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考核的具体环节,包括《演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及《申论》三个部分。每个环节的考核成绩都采取百分制,并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其中,《演讲》成绩虽然不计入最终的考核总成绩,但将作为选岗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于明年是否会继续通过考试遴选的方式来确定博士配偶的岗位分配,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还需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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