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24年度复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8 10:38:19来源:
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24年度复审结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管理,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根据《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2024年度到期的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全面复审。现将复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复审概况
本次复审工作自启动以来,得到了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的积极响应与大力支持。经过为期三个月的紧张工作,共有XX项地方标准接受了复审,其中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道路桥梁、绿色建筑等多个专业领域。复审过程中,专家们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每一项标准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审查与评估。
二、复审结果
1.继续有效标准:经过复审,共有XX项地方标准被认为内容科学、技术先进、符合当前我省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决定继续有效。这些标准将为我省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2.修订完善标准:针对XX项存在技术过时、内容不完善或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等问题的标准,专家组提出了具体的修订意见和建议。相关责任单位需按照专家组意见,尽快组织修订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订稿的报送与审查。
3.废止标准:经过严格审查,共有XX项地方标准因技术落后、适用范围已不存在或与其他标准冲突等原因,决定予以废止。废止的标准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有关单位应及时清理相关文件,确保工程建设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三、后续工作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复审结果,认真组织学习继续有效的标准,确保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
2. 承担修订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家组意见,认真开展修订工作,确保修订后的标准更加科学、合理、适用。
3. 对于废止的标准,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清理相关文件,避免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已废止的标准。
4. 我厅将加强对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标准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复审结果的详细情况,请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查询。
2. 如对复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感谢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本次复审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推动我省工程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注:本通知为模拟示例,具体复审结果及要求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际发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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